协议离婚后发现对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救济

被引:1
作者
王剑波
詹亮
吴美来
石同全
机构
[1]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
关键词
共同财产; 协议离婚; 中奖彩票; 家庭共有财产; 存续期间; 巨额奖金; 夫妻关系; 财产分割协议; 第三人;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0.5 [解释、案例]; D923.9 [婚姻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030105 ;
摘要
<正>【裁判要旨】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对方存在隐藏夫妻共同财产行为,该离婚协议中涉及双方离婚、放弃抚养等表征合意且排除重大误解的内容依然有效。对于被隐藏的夫妻共同财产,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予以再次分割。案号一审:(2015)梁法民初字第01060号二审:(2015)渝二中法民终字第01824号【案情】原告:袁丽。被告:熊海涛。第三人:曾炽秀。1999年1月1日,袁丽(女)与熊海涛(男)登记结婚,次年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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