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行为补正制度

被引:7
作者
柳砚涛 [1 ]
刘雪芹 [2 ]
机构
[1] 山东大学法学院
[2] 山东政法学院
关键词
行政行为; 程序瑕疵; 补正;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行政行为补正是行政主体在一定期限内对程序存在轻微瑕疵的行政行为进行的补救,通过补正使原来违法的行政行为成为合法行政行为并维持其法律效力。行政行为补正的理论依据有行政程序双重价值理论、信赖保护原则、公正与效率的价值目标三个方面。目前我国行政行为补正制度并不完善,有必要借鉴国外相关立法经验,构建我国统一的行政行为补正制度。
引用
收藏
页码:126 / 130
页数:5
相关论文
共 5 条
[1]  
行政自由裁量论[M].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 余凌云著, 2005
[2]  
中国行政法学原理[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陈新民著, 2002
[3]  
行政法[M]. 法律出版社 , (日)盐野宏著, 1999
[4]  
比较行政程序法[M]. 中国法制出版社 , 王万华,高家伟撰稿, 1999
[5]  
日本行政法通论[M]. 中国法制出版社 , 杨建顺著,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