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然资源使用权物权属性的三分制

被引:4
作者
康纪田
机构
[1] 湖南娄底市委党校法律教研室
关键词
自然资源; 开发利用权; 物权属性; 三分制度;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D912.6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030108 ;
摘要
传统物权理论,将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权的物权属性以特许物权或准物权的单一设置列入他物权。根据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权权利的性质、功能以及客体的复杂性、复合性特点,其物权属性不是单一制的,应该以三分法:典型用益物权、典型自物权、准用益物权。在突破传统理论的障碍以后,认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权物权属性的三分制,是有效配置资源的保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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