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大陆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台湾地区的“消费者保护法”均制定于20 世纪90年代,当时联合国《消费者保护准则》业已形成,世界范围内的消费者保护运动和法 制建设已广泛开展并走向成熟。祖国大陆和台湾地区在消费者保护法的立法定位、调整对 象、立法技术、具体保护措施和手段等方面都有着通性与共识。由于祖国大陆与台湾地区在 经济发展水平、立法习惯、市场成熟、法制基础等方面还是有所不同的,因此,祖国大陆和 台湾地区对消费者法律保护的程度方面仍有区别。在海峡两岸各种交流日益密切的今天, 对祖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作具体的比较和借鉴,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