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诉讼中的程序回逆

被引:5
作者
吴高庆
机构
[1] 不详
[2]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3] 不详
关键词
刑事诉讼; 程序回逆; 罪疑从无; 上诉不加刑; 禁止重复追究;
D O I
10.14134/j.cnki.cn33-1337/c.2009.02.010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刑事诉讼本应从立案侦查,向起诉、一审、二审不断推进,直至执行而终止,然而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出现了不少程序回逆的现象。有些程序回逆是必要且合理的,但大多数程序回逆或者背离了刑事诉讼法设立的目的,或者与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相抵触,或者违背了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有必要对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进行修改,保留有必要且合理的程序回逆的规定,废除无必要且不合理的程序回逆的规定,限制有必要但欠科学的程序回逆的规定,以完善相关诉讼程序和制度。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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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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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刑事诉讼法[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日)松尾浩也著, 2005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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