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付行政中的法律保留原则理论与适用研究

被引:2
作者
桂舒
机构
[1] 南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行政法; 给付行政; 法律保留原则;
D O I
10.15926/j.cnki.hkdsk.2008.04.022
中图分类号
D91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法律保留原则最早产生于政府实施"警察权"的背景之下,意义在于约束侵害行政和保障公民基本利益,要求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有明文法规可依。而随着现代社会政府的职能和角色越来越从管理向服务发展,给付行政的兴起要求行政机关根据需要作出授益性的行政行为,并随之带来了法律缺位时行政自由裁权和公民权利的处理难题。因此,传统法律保留原则必须在给付行政的适用中,进行修正和重新释义。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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