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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百姓财产是最大的民生
被引:2
作者
:
王利明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王利明
机构
: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来源
:
瞭望
|
2007年
/ 15期
关键词
:
财产;
第一次;
物权法;
民法;
平等保护原则;
民生;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923.2 [物权];
学科分类号
:
摘要
:
<正>《物权法》第一次在法律上把个人的财产置于和国家财产平等对待,目的就是要更充分的关注民生,保护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以高票通过了《物权法》。中国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道路上又迈进了重要的一步。物权法的重要特色之一,就是其平等保护的立法精神和理念。具体说来,无论是公有制单位,还是私人企业,无论是穷人还是富人,只要是其合法所获得的财产,就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曾经有个别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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