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独董的履职制度环境分析

被引:1
作者
曾斌
机构
[1]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键词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832.51 []; F271 [企业体制];
学科分类号
1201 ; 020204 ; 1202 ; 120202 ;
摘要
<正>当前的独董制度面临着几对典型的矛盾:较低的综合收益和较高的职责之间的矛盾;较低的话语权和较高的社会期望之间的矛盾;较低的参与性与较高的专业素养要求之间的矛盾。中国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确立于2001年,最基本规范为"每家上市公司最少2名且不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这一制度实施至今17年,独董尽管一直受到市场的关注,在制度变革上却始终处在一个相对停滞的阶段,在严重的路径依赖和困境下踯躅前行。著名的独立董事、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纪鹏在十多年前就曾经撰文提出,独董制度的改革要让独董成为"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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