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定“政府性基金”的性质

被引:6
作者
朱柏铭 [1 ,2 ]
机构
[1] 浙江大学公共经济与财政研究所
[2]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系
关键词
政府性基金; 财政部; 税收性质; 财政收入; 财政收支; 基金收入; 水利建设基金;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812 [中国财政];
学科分类号
020203 ;
摘要
<正>自2011年1月1日起,财政部颁发的《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实施。2011年7月22日,财政部公布了2010年全国财政决算情况,2010年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数为36785.02亿元。政府性基金是不是税收?它与收费之间有何区别?它是政府凭借政治权力征收的吗?为什么在政府预算报告中没有将它纳入公共财政预算而要单独编列预算?政府性基金以后会不会被取消?……每每涉及相关问题,总还是有些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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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 条
[1]   关于 政府性基金问题的思考 [J].
孙志 .
中国财政, 1998, (05) :4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