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伦理的价值基础与实现机制——基于“新公共服务”范式的分析

被引:3
作者
李小兰
曾盛聪
机构
[1] 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词
行政伦理; 新公共服务; 价值基础; 实现机制;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B82-051 [道德与政治、道德与法制];
学科分类号
01 ; 0101 ;
摘要
行政伦理是指行政行为主体在行使职权、履行职务时所应该遵守的伦理道德规范,是制度伦理与个体伦理的统一,是行政主体自律管理的建构活动。新世纪初,随着新公共服务范式的兴起,现代公共行政越来越强调以服务和公平为核心的“责任中心主义”道德价值,并以此作为走出传统官僚制行政的现代性危机的基本出路。实现“责任中心主义”愿景的关键在于行政伦理建设,不仅要构建完善健全制度伦理,而且要唤醒行政主体的公共精神,实现行政主体的道德自觉,从而构建制度伦理与个体伦理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行政伦理建设综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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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索 , 2005, (08) :9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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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 2002, (03) :24-33+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