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数据产业产值测算方法研究

被引:5
作者
杨玫
李玮
乔思渊
刘巍
机构
[1] 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
关键词
大数据产业; 产值测算; 加总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224 [经济数学方法]; F49 [信息产业经济];
学科分类号
0701 ; 070104 ; 1201 ;
摘要
大数据产业发展当前仍然面临产业边界不够清晰、企业界定不够明确、产值测算方法不够统一等产业发展问题和痛点,在遵循现阶段我国大数据产业发展客观实际的基础上,将大数据产业链划分为数据资源层、基础硬件层、通用软件层、行业应用层、安全保障层5个层级,并对大数据企业概念进行界定。通过获取相关层级各细分领域骨干企业市场营收占比、细分领域骨干企业大数据营收占主营业务收入比均值,折算细分领域大数据产业产值。最终运用加总法测算出2016—2021年我国大数据产业产值为44 908亿元,并预判“十四五”时期,我国大数据产业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25%,即到2025年我国大数据产业营收预计突破3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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