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视域下宅基地与农房抵押问题分析

被引:4
作者
黄德林
张川
机构
[1]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词
宅基地; 农房; 财产权; 宪法;
D O I
10.14112/j.cnki.37-1053/c.2015.s2.176
中图分类号
D921 [国家法、宪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其规定公民最为基本的权利与义务。在宪法视域下,分析其中所规定或者包含的三项公民基本权利有平等正义、住有所居和迁徙自由,并且宪法中对于财产权的内涵也作了清晰的界定。这些理论与界定为宅基地与农房能否抵押提供参考和依据。通过分析两者之上设定的财产权异同,结合宪法规定的有关权利,如果法律彻底放开宅基地与农房的抵押限制,会出现与公民宪法权利相悖的法律后果。然后得出,宅基地使用权、农房的完全所有权应当按照严格程序进入市场,而宅基地所有权不应进入市场的结论,希望为国家试点与推行提供理论上的解释与借鉴。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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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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