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英美担保法中的负担概念

被引:1
作者
高燕红
机构
[1] 国家开发银行
关键词
担保; 概念; 区别;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负担,是对附属于某种财产、目的在于确保偿付债务或履行义务的一类责任的总称。负担包括了抵押权、质权和许多没有特别名称的担保权。负担既不取决于财产的交付,也不取决于所有权的转移,而是代表了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达成的一项协议。英美担保法中的负担与担保(security)、(不转移财产所有权的)抵押权或担保权(hypothec)、留置权(lien)、抵押(mortgage)均存在重要的区别。对floatingcharge,应当采用"浮动负担"的说法,以凸显该制度为英美法系所独有的特色;而对charge,则应径称之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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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Floating Charge——浮动抵押 [J].
鲍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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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贷款法[M]. 武汉大学出版社 , 郭玉军著,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