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新规》监管工具设计的法理分析

被引:2
作者
沈伟
机构
[1] 山东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监管工具; 投资者; 理财产品; 资产管理业务; 资产管理机构; 宏观审慎监管; 风险敞口; 私募基金;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832 [中国金融、银行];
学科分类号
1201 ; 020204 ;
摘要
<正>《资管新规》的缘起《资管新规》出台前,各金融机构普遍将其发行的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公募及私募基金、资管计划等金融产品进行层层嵌套。嵌套的目的在于进行监管套利,结果是资管业务成为中国式影子银行的一部分。资产管理业务普遍存在着层层嵌套加杠杆、通道业务与结构化工具相结合、资金来源和去向不明、底层资产不明晰和不对称、投资收益和风险承担错配等问题。这种混业态势极易造成风险外溢,形成风险的蔓延和扩散,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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