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管教”学生权的法学分析

被引:7
作者
郭凯
机构
[1] 广东教育学院教育系
关键词
管教; 管教权; 基本权利; 法律责任;
D O I
10.14121/j.cnki.1008-3855.2009.22.001
中图分类号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从教育法律的角度考察,教师不敢管教学生的主要原因有:教师管教权的范围、程序与方式不明确;学生权利的解释欠妥以及对管教的误解;教师管教的风险及不管教、不当管教、违法管教的法律责任不确定;教师不了解管教学生的相关法理和法律知识。当前必须尽快规定管教的范围、程序和方式,明确不管教、不当管教和违法管教的法律责任,合理解释学生的基本权利,正确理解"管教"、"惩戒"、"体罚"之间的联系与区别,熟知管教的相关法律原则。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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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治视野中的学校惩戒制度 [J].
申素平 ;
李瑞玲 .
中国教育学刊, 2005, (10) :29-32
[2]  
学校法学[M]. - 江苏教育出版社 , (美) 拉莫特, 2006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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