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SPS协议与我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及种子国际贸易

被引:1
作者
袁国宝
徐共和
刘嘉
耿纯
机构
[1] 湖北省种业集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汉动植物检疫局
[3]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4] 湖北省扬子江蜂业公司
关键词
动植物检疫; 双边协议; 乌拉圭回合; SPS; 关贸总协定;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农产品出口; 种子; 繁殖器官;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96.1 [国际商法(国际贸易法)]; F752.65 [各种商品贸易];
学科分类号
030109 ; 030206 ; 030609 ; 020206 ;
摘要
<正>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下简称 WTO)的谈判已取得一些重大进展,从总体上看,我国加入 WTO 后,在履行动植物检疫与卫生措施协议(以下简称 SPS 协议)包括种子进出口贸易方面将会遇到一些问题。我们应未雨绸缪,以便趋利弊害。1 深入学习和正确理解 SPS 协议1986年9月,关贸总协定(以下简称 GATY)各缔约方部长会议在乌拉圭召开并通过了《乌拉圭部长宣言》,决定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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