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多年的改革,深圳社区治理体制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其行政化趋势一直没有变化,甚至还逐步加强。社区治理体制陷入理念上去行政化、实践中却趋于高度行政化的陷阱。深圳独特的人口结构给社会管理造成巨大压力,客观上需要行政权力强势介入社区治理,而城市居民在社会治安和公共服务方面对政府的期待是社区治理行政化的合法性基础。政府行为的自利性、路径依赖和地方政府的压力型体制是造成社区治理行政化的制度原因。为超越陷入行政化陷阱,必须通过社会体制创新,改革社区权力运作模式,减少行政干预因素,增加社会自治因素,逐步实现社区参与治理和合作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