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命名的本质及其意义

被引:1
作者
魏治勋
机构
[1] 山东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法律命名; 本质; 自由; 实证科学;
D O I
10.14137/j.cnki.issn1003-5281.2006.04.005
中图分类号
D901 [立法理论];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对于法律是否有本质的讨论曾是法学界的一大热点,但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通过探讨事物的命名及其意义,可揭示出法律这一名称作为一个概念化的类名,其命名过程真实记录了人类对法律本质的认识历程,“法律”词项下蕴涵了我们对法律的本质存在的认识,在此基础上,这一语词才会成为人类思维的凭据。在实证法学的语境下,“法律”这一语词的准确界定,使法理学真正成为纯粹的具有分析品格的“实证科学”。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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