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继善的“漕耗归公”与18世纪江苏漕务

被引:4
作者
周健
机构
[1] 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
基金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关键词
尹继善; 清代; 江南; 漕粮; 漕运;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K249.2 [顺治至雍正(1644~1735年)];
学科分类号
摘要
雍正七年(1729),江苏巡抚尹继善在治地推行了以明定漕费为中心的漕务改革:漕粮每石随征漕费银6分,以充旗丁挽运、州县办漕之费,其精神与"耗羡归公"是相似的。改革在雍乾之际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江苏漕费章程也成为各省"漕耗归公"之模板。乾隆中期以降,人口、物价等因素导致漕务开支增大,州县浮收、旗丁需索等弊端再度抬头,江南漕务又回到改革前的顽敝状态。嘉庆四年(1799)清厘漕务讨论中,受制于中枢在观念与管理上的桎梏,江苏省无法务实地提升漕费,改革至此完全失去了财政合理化的意义。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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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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