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不能作为战争的合法理由

被引:1
作者
李鸣
机构
[1] 北京大学 北京
关键词
战争; 民主; 使用武力; 联合国宪章;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95 [战时国际法(战争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9 ; 030206 ; 030609 ;
摘要
美英发动对伊战争的一个理由 ,是伊拉克国内政权不民主。但这只是道德上的理由 ,而非法律上的理由。当代国际法不承认以民主为由使用武力的合法性 ,《联合国宪章》第 2条第 4款及其他相关条款 ,都能够充分证明这一点。民主作为战争的合法理由 ,也不应该成为国际法发展的方向 ,从根本上讲 ,这不符合各国的国家利益。战争不能也不应作为推行国家政策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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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国际法资料选编[M]. 法律出版社 , 王铁崖, 1982
[2]  
www.news.sina.com.cn/o/20030718/0620400054s.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