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避责行为的“必责”之道

被引:4
作者
李璐
李红权
机构
[1] 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关键词
党政干部; 避责行为; 容错纠错; 责任体系;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262.3 [党的干部工作];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然而个别干部为逃避责任不作为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从客观上来说,权责失衡、责任体系不完善,不仅为避责行为提供了客观条件,也不断消解问责机制的作用;从主观上来看,受责任风险影响的主观动机是官员发生避责行为的决定性因素。因此,探讨官员避责行为的"必责"之道,要从客观上压缩避责寻租空间,从主观上降低避责动机两方面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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