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的必要性讨论

被引:23
作者
陈红 [1 ,2 ,3 ]
刘平 [1 ]
吕波 [1 ]
张新明 [1 ]
饶智宏 [1 ]
郑金贵 [2 ]
宋敏 [3 ]
机构
[1] 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
[2] 福建农林大学
[3]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关键词
实质性派生品种; 新品种保护; 育种创新; 知识产权战略; 对策;
D O I
10.16849/j.cnki.issn1001-8611.2009.01.004
中图分类号
S326 [种质资源(品种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学科分类号
090102 ;
摘要
近年来,如何保护实质性派生品种已经成为全世界普遍关注的理论问题和各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实践中面临的重要现实问题。文章分析了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缺失是影响我国作物育种科技创新,造成突破性品种匮乏和植物品种权纠纷增多的重要因素,讨论了我国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角度提出了我国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的对策。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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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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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植物品种保护与品种审定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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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对所有农作物品种均实行国家保护的设想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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