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生产性企业技术授权的对象选择问题

被引:12
作者
王君美
机构
[1] 烟台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关键词
技术授权(转让); 授权对象选择; Stackelberg竞争; 社会福利;
D O I
10.19571/j.cnki.1000-2995.2012.10.005
中图分类号
F224 [经济数学方法]; F273.1 [企业技术管理];
学科分类号
0701 ; 070104 ;
摘要
本文建立了一个经济学模型,其中一个非生产性的技术研发企业决定如何向两个生产性企业转让降低成本的技术,两个生产性企业在产品市场上进行Stackelberg竞争。本文的研究表明,技术拥有企业的最优决策不仅取决于其技术创新的程度而且取决于技术转让的合同形式。在固定收费合同下,如果新技术的创新程度较低(高),那么技术拥有者偏好向先(后)进入市场的企业转让其技术;在特许权收费合同下,技术拥有企业会向两个企业同时授权其技术;但是在双重收费合同下,技术拥有者的最优策略是只向跟随企业转让其技术。三种合同相比,双重收费合同不仅会使技术拥有者的授权利润达到最大,而且会使社会福利水平达到最高,从而实现了企业个体目标与社会整体目标的完美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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