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政治与善治

被引:8
作者
贺雪峰
机构
[1] 华中科技大学乡村治理研究中心
关键词
村干部; 村庄政治; 村民自治; 善治; 村民选举; 取消农业税; 村社; 农民; 劳动者; 村委会; 村民委员会; 钉子户; 村级治理; 《村委会组织法》; 基层治理; 农村; 村务公开;
D O I
10.16273/j.cnki.53-1134/d.2016.06.001
中图分类号
D422.6 [农民工作];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一1988年试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来,中国农村基层推行村民自治,试图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达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尤其是1998年《村委会组织法》正式颁行之后,全国农村推行吉林梨树县发明的"海选"制,在全国农村大力推进以村委会选举为中心的村民自治,农村基层民主有了巨大发展,农村基层治理状况有了巨大改变。仅仅从村委会选举来看,最近20年,村委会
引用
收藏
页码:4 / 8
页数:5
相关论文
empty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