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乡村三重关系

被引:21
作者
郭正林
机构
[1] 中山大学行政管理研究中心广东广州
关键词
乡镇政府; 村委会; 乡村关系;
D O I
10.16365/j.cnki.11-4054/d.2002.02.001
中图分类号
D422.6 [农民工作];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乡镇与村庄之间具有三重关系 :一是乡镇党委与村党支部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二是乡镇政府与村委会在村民自治事务范围内的指导与被指导关系 ;三是乡镇政府与农民在政府依法行政事务上的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第一重关系体现党的领导原则 ,第二重关系体现村民自治原则 ,第三重关系体现依法行政原则。乡村三重关系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以其中任何一个关系、一个原则来否定其他两个关系、两个原则 ,都会造成乡村关系的失调。从我国乡村治理的现实需要出发 ,为建设良性互动的乡村关系 ,关键在于融三重关系为一体 ,有机配合 ,互相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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