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察法立法应处理的主要法律关系

被引:34
作者
姜明安
机构
[1] 北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司法机关; 监察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行政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证据审查; 国家审判机关;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人民检察院;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1 [行政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正>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属于事关全局的政治体制改革。根据重大改革必须于法有据的要求,必须制定国家监察法。国家监察法立法要处理各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其中最主要的法律关系有下述五种:一国家监察机关与监察对象的关系国家监察法立法要处理的最主要的法律关系无疑是国家监察机关与监察对象的关系。不理顺和规范这一关系,国家监察制度就无法运作,国家监察的目标和任务就无法实
引用
收藏
页码:117 / 121
页数:5
相关论文
empty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