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物权标的之特性

被引:4
作者
尹田
机构
[1] 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
关键词
物权; 多物权标的;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物权标的的“特定性”指的是物权标的物的现实、具体和确定的客观存在,其与债权法上的“特定物”具有完全不同的含义。物的独立性为观念问题,其或来自物的自然属性,或来自人们的经济观念,但其主要意义并不在于清理物权的数量,而在于确定某物是否适宜设定一个独立的物权,并由此使财产的归属关系得以清晰稳定。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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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物权法.[M].(日)田山辉明著;陆庆胜译;.法律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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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德国当代物权法.[M].孙宪忠著;.法律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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