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旅游产品概念及其构成的再探讨——兼与曲玉镜等同志商榷

被引:13
作者
宋书楠
张旭
机构
[1] 辽宁师范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
[2] 辽宁省航海运动学校 辽宁大连
[3] 辽宁大连
关键词
旅游产品; 核心旅游产品; 组合旅游产品;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590 [旅游经济理论与方法];
学科分类号
120203 ;
摘要
旅游理论界对于如何界定旅游产品的概念一直存在争议。从命名原则来分析,旅游产品既是旅游业的产品,也是用于旅游的产品,但不能将旅游产品理解为旅游者旅游活动的产品。通过对旅游产品的各部分构成内容及其关系的分析,可以进一步明确旅游产品的概念。从狭义的角度可以界定核心旅游产品,即旅游经营者为满足旅游者游览(审美和愉悦)与休闲的需要所开发或建设的供旅游者欣赏、使用或购买的对象,其主要形式是旅游景点或旅游景区,旅游吸引物是其核心组成部分。从宽泛的角度可以界定组合旅游产品,即直接为旅游者提供的,满足其旅游(包括旅途生活和游览休闲)需要的物质设施和服务,包括旅游景点和交通、住宿、餐饮等部门和单位向旅游者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其主要形式是旅游地。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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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7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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