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判决的民事赔偿“挤压功能”初论——以被动赔偿不能算孙伟铭“积极悔罪”为视角

被引:2
作者
王建平
机构
[1] 四川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孙伟铭案; 民事赔偿; 死刑判决; 挤压功能; 积极悔罪;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1 [民事诉讼法];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孙伟铭深度醉酒后非法驾车,导致4死1伤特大交通事故后,在刑事判决宣布前,极度冷漠地对待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请求。刑事判决以"死刑立即执行"发布后,孙伟铭及亲属受到保命的强力挤压,在短短的20多天时间里,赔偿了受害人100万元。这种刑事死刑判决对于民事赔偿的挤压效果,固然有其积极意义,但是,却不能构成孙伟铭的"悔罪积极"。对于最高法院倡导的"宽严相济",作者认为孙伟铭案件在本质上,不宜适用。
引用
收藏
页码:16 / 20
页数:5
相关论文
empty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