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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林权制度改革促进林业又快又好发展——福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被引:7
作者
:
李炳坤
论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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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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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机构:
国务院研究室
李炳坤
叶兴庆
论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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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机构:
国务院研究室
叶兴庆
机构
:
[1]
国务院研究室
来源
:
中国林业
|
2006年
/ 18期
关键词
:
林权制度改革;
林业;
集体林区;
山林权属;
福建;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F326.2 [林业];
学科分类号
:
120302 ;
摘要
:
<正>福建省山多林多,约90%的山林属集体所有,是我国南方重点集体林区。全省人均林地面积近4亩,约为耕地的8倍。由于雨水和光热条件好,林木生长较快,林区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如何在保护好生态的同时,发挥山林资源优势,推动林区经济增长,促进林区农民增收,是经济发展的一个重大课题。2003年以来,福建省率先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促进集体林区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福建的经验和做法对全国集体林区具有借鉴意义,对进一步完善有关林业政策具有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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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12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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