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变市民该不该交出土地

被引:2
作者
刘奇
机构
[1] 安徽省人民政府
关键词
土地承包法; 收益; 公共利益; 财政管理; 劳动者; 农民; 市民; 福利权; 规模化经营; 经营方式; 规模经营; 农村籍大学生; 城镇户口;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32 [农业土地法]; D422.7 [农民生活状况];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随着中国城镇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农转非",在城市定居。我国《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进城农民的承包地要不要收回、该不该收回,各方意见纷呈。重庆市正在开展的千万农民变
引用
收藏
页码:10 / 12
页数:3
相关论文
empty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