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政府信息公开之“玻璃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困境初探

被引:3
作者
任慧 [1 ]
机构
[1] 郑州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 秘密; 保密规定; 行政机关; 玻璃门;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630 [国家机关工作与人事管理];
学科分类号
1204 ; 120401 ;
摘要
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过近17个月的准备时间,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第一次将公开政府信息作为一项法定义务加诸于行政机关,以制度的力量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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