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中国开始在全国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试点改革。"新农保"一是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二是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地方财政需要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作为一项再分配公共利益的公共政策,"新农保"试行阶段已经表明其受到了贫困地区农民的欢迎,基本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这项新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新情况和新问题。比如,养老保险存在地区间的不均衡,"新农保"运行成本给地方财政造成了新的压力,"新农保"和其他涉农社保政策无法有效衔接等。为了进一步完善"新农保"政策,上级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应该更充分地使用转移支付,平衡地区间差距;财政部门也应该更积极地参与农保基金的管理;政府主管部门应着力解决好"新农保"和其他涉农社保政策的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