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各类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全面推进宁波生态市建设,宁波市生态办组织市财政局、水利局、城管局、林业局和环保局等部门人员组成了调研组,围绕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这一课题,深入象山、宁海、奉化、余姚、慈溪和鄞州等县(市)区及有关乡镇,采取情况交流、座谈讨论、现场考察、对口研究等方法,进行了为期近3个月的调查研究。通过这次调研活动,深刻认识到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了解掌握了目前宁波市在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初步形成了加快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基本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