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的逻辑联系

被引:2
作者
张静
机构
[1] 西南政法大学诉讼逻辑教研室重庆
关键词
市场失灵; 市场机制; 政府干预;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123 [国民经济计划及其管理];
学科分类号
020201 ;
摘要
市场的作用是巨大和不可抗拒的,然而市场失灵也是客观存在的,为使市场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积极作用,就需要在市场失灵的地方,进行调节和干预。能担当起干预市场失灵职责的,只有政府。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是,市场失灵在于市场机制,市场失灵必然导致政府干预,政府干预经济只能是市场失灵的地方。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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