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广告真实性的三个层次

被引:7
作者
蒋含平
机构
[1] 安徽大学
关键词
消费者; 艺术; 三个层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核心事实; 《广告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J524.3 [广告];
学科分类号
1403 ;
摘要
论广告真实性的三个层次蒋含平广告的基本功能是传递信息,因此,真实是广告的生命。没有真实性作为保障,广告便失去其存在的价值。我国历次出台和各种有关广告管理的法规、条例,直至去年2月1日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都将维护广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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