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共同居住人的继续承租权

被引:2
作者
郑志峰
机构
[1] 西南政法大学
关键词
性质; 主体范围; 适用条件; 完善;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我国《合同法》第234条确定了共同居住人的继续承租权制度,然而对于共同居住人的继续承租权的性质、享受继续承租权的共同居住人的主体范围、继续承租权适用的具体对象,共同居住人行使该项权利的先后顺序等等都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我国立法应该在借鉴外国先进立法的基础上加以完善,进一步明确共同居住人的主体范围,规定该权利行使的具体条件,以便更好的适用。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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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合同法总论.[M].韩世远; 著.法律出版社.2004,
[2]  
合同法.[M].崔建远主编;.法律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