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探索
学术期刊
新闻热点
数据分析
智能评审
立即登录
论法院民事预决事实的效力及其采用规则
被引:29
作者
:
论文数:
引用数:
h-index:
机构:
邵明
机构
: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来源
:
人民司法
|
2009年
/ 15期
关键词
:
预决事实;
既判力;
预决效力;
法院;
司法机关;
D O I
:
10.19684/j.cnki.1002-4603.2009.15.023
中图分类号
:
D926.2 [法院];
D925.1 [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
摘要
:
<正> 我国现行司法解释虽然规定,预决事实无需当事人举证证明而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但是缺乏可操作性,即没有具体规定预决事实的生效要件和采用规则,以至于实务中的做法有着重大差异。对此,笔者首先阐释法院民事预决事实和预决效力的含义,然后具体分析预决效力的生效要件和预决事实的采用规则,最后讨论争议较大的刑事判决与民事判决之间的预决效力问题。民事预决事实和预决效力的含义
引用
收藏
页码:93 / 97
页数:5
相关论文
共 1 条
[1]
英国证据法[M]. - 厦门大学出版社 , 齐树洁主编, 2002
←
1
→
共 1 条
[1]
英国证据法[M]. - 厦门大学出版社 , 齐树洁主编, 2002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