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契约撤销原因的确定

被引:1
作者
蔺耀昌
机构
[1] 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行政契约; 撤销原因; 行政法治; 利益均衡;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行政契约的合法要件主要有契约方式使用合法、契约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契约内容合法、契约缔结程序合法。行政契约撤销原因的确定,应当充分借鉴行政行为撤销的理论及法制、私法契约撤销的理论及法制,具体分析行政契约合法要件的缺失对行政契约效力的不同影响,在此基础上还应当充分权衡撤销行政契约对于行政契约利害关系人所产生的实际影响。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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