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程序的改革与完善

被引:38
作者
章武生
机构
[1] 复旦大学法学院 教授
关键词
督促程序; 无争议案件; 简易判决;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1 [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我国督促程序运行效果不佳的主要原因在于现行诉讼制度不能保证民事诉讼法各项任务的实现。为此 ,要充分发挥我国督促程序的功效 ,除了改革该制度外还必须同时完善相关的程序制度。具体包括 :增设简易判决制度 ;改革诉讼费用分担制度 ;加大执行力度和对逃避执行者的制裁力度 ,建立不良信用纪录制度。
引用
收藏
页码:123 / 134
页数:12
相关论文
共 8 条
[1]   试论督促程序的立法完善 [J].
江万平 .
法学, 1996, (08) :37-38
[2]   督促程序比较研究——我国督促程序立法的法理评析 [J].
白绿铉 .
中国法学, 1995, (04) :75-84
[4]  
民事诉讼法[M]. 高等教育出版社 , 江伟主编, 2000
[5]  
德国民事诉讼法律与实务[M]. 法律出版社 , (德)狄特·克罗林庚(DieterKnoringer)著, 2000
[6]  
民事诉讼法教程[M]. 法律出版社 , 张卫平 主编, 1998
[7]  
民事诉讼法新论[M]. 法律出版社 , 尹啸亭等撰, 1993
[8]  
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研究[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王强义著, 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