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虚假存单质押的法律效力

被引:2
作者
叶立雄
机构
[1]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社科部
关键词
虚假存单; 质押; 公示原则; 善意取得;
D O I
10.16853/j.issn.1009-4458.2006.04.081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近年来,我国各地法院受理的存单纠纷案件骤然增多。存单除具有合同凭证的本质外,还具有票据的法律本质,因此,以虚假的存单进行质押的法律效力问题,是一个颇为棘手且在实践中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从物权变动的公示原则和善意取得原则来看,以虚假的存单进行质押时,若存单的形式要件齐全,且已经有效核押,则应当承认其担保效力,金融机构应当承担兑付责任。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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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214 / 215+292 +292
页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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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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