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巨灾风险管理模式研究

被引:10
作者
张琴 [1 ]
陈柳钦 [2 ]
机构
[1] 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
[2] 天津社会科学院城市经济研究所
关键词
巨灾风险; 巨灾风险管理; 巨灾保险; 巨灾风险证券化; 巨灾风险保障基金;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842.6 [各种类型保险];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本文在借鉴发达国家巨灾风险管理经验的基础上,认为商业化、事前补偿的巨灾保险有助于最大限度提升巨灾风险管理的效率、最小化巨灾事件的经济后果,是巨灾风险管理发展的趋势。我国应该逐步构建以政府为主导,涵盖政府、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资本市场和潜在受灾者五个主体的巨灾风险商业化管理新模式。新模式中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巨灾风险的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并担当极端损失事件的最后保险人;巨灾风险的经济后果主要由受灾者、(再)保险公司和资本市场共同承担,政府在这个过程中负责制定政策并促使巨灾风险商业化关系模式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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