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公平”与“均平” 把握好政府责任与政策理性

被引:38
作者
贾康
机构
[1] 财政部科研所
关键词
均等化; 公共服务; 再分配; 社会转移分配; 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房; 收人差距; 收入差异;
D O I
10.19477/j.cnki.11-1077/f.2006.12.002
中图分类号
F124.7 [国民收入、国民财富];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本文认为:(1)中文“公平”的内涵,需拆分为意指规则公正的“公平”和意指结果相近的“均平”,前者是保护、促进效率的,后者则的确与效率有一定的此消彼长关系。政府的责任在于前者主要足制定法规、维护公平竞争;在于后者主要是抑制、缓解收入悬殊。(2)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是政府应当承担的“托底”之责,应当明确树立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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