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充分发挥第三部门在社会矛盾消解中的作用

被引:10
作者
刘忠定
孙辉
机构
[1] 上海市司法局
[2] 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副局长 中国 上海
[3] 博士研究生 中国 上海
关键词
第三部门; 社会矛盾; 消解;
D O I
10.13553/j.cnki.llygg.2004.02.014
中图分类号
D61 [中国革命和建设问题];
学科分类号
0305 ; 030503 ;
摘要
改革开放、尤其是1990年代中期以来,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新旧体制摩擦碰撞加剧、利益调整速度加快,一些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呈集束多发的发展态势。同时,由于社会利益的多元分化、国家动用社会资源的能力减弱,依赖于各种体制内资源预防、化解矛盾逐渐显露其不适应性。充分发挥第三部门在政府和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以及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社会整合作用,则是对形势变化和挑战的积极回应。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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