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救济”与“内部监督”的复合——行政复议制度的功能分析

被引:24
作者
柏杨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行政复议; 权利救济; 监督;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关于行政复议制度的功能存在三种不同的观点:内部监督;权利救济;解决纠纷。每种观点都有其自身的优点与缺陷。实际上,三种功能有着相通的内涵,因此行政复议制度是监督和救济的集合,在制度设计上应当注意不同功能的并重。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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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加强政府建设 推进管理创新.[N].温家宝;.人民日报.2006,
[2]   关于《行政复议法》若干问题的思考 [J].
黄永忠 .
行政法学研究, 2005, (04) :71-77+144
[3]  
罗马法概论.[M].(英)巴里·尼古拉斯(BarryNicholas)著;黄风译;.法律出版社.2004,
[4]  
比较宪法与行政法.[M].龚祥瑞著;.法律出版社.2003,
[5]  
德国行政法.[M].(德)奥托·迈耶(OttoMayer)著;刘飞译;.商务印书馆.2002,
[6]  
行政复议法通论.[M].宋雅芳主编;.法律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