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性矿产勘查活动的市场主体和市场规则

被引:2
作者
张文驹
机构
[1] 国土资源部北京
关键词
私人物品; 公共物品; 商业性活动; 公益性工作; 矿权市场主体; 技术劳务市场主体; 投资办企业; 投资搞项目。;
D O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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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4071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矿产品是私人物品,采矿是营利性活动,作为采矿业生产要素投入的矿产资源产地也应属于私人物品,因此矿产勘查属于商业性活动。商业性矿产勘查制度建设和政策设计的基本目标,是调动社会资本投入的积极性。以矿产勘查为主业的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的目标是成为矿权市场主体。地勘单位要积极主动加快改制为企业;国家要在制度建设、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三个方面提供服务。国家投入资金,宜采取充实国有企业资本和对所有企业提供风险补贴两种形式,不宜沿用立项审批这种由政府直接经营矿产勘查项目的传统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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