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抗疫下对个人信息侵权的反思及应对

被引:6
作者
黄羽沛
机构
[1]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关键词
疫情防控; 个人信息权; 大数据; 侵权责任;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030103 ;
摘要
对于民法所保护的个人信息与涉及公共利益的医疗信息等应当有所区分。在疫情期间,我国率先构建起数字化抗疫体系,有效控制了疫情。但由于涉及个人信息的法律规范在适用上存在冲突、政府对个人信息保护不周等因素的影响,公民的个人信息权在抗疫过程中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因此,要在法律上明确个人信息权的保护界限,规范各主体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利用,同时还要注重缓解民众的恐惧心理,加强对网络和媒体的监督,通过规范商业机构对于个人信息的利用,以使疫情防控和公民的个人信息权保护保持适当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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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4 条
[1]  
保护个人信息是做好疫情防控的内在要求.[N].吴学安;.衢州日报.2020,
[2]  
数字化疫情防控如何保护个人信息.[N].李亚娟;.学习时报.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