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生态法的基本原则

被引:26
作者
曹明德
机构
[1] 法学博士,《现代法学》及《西南政法大学学报》副主编
关键词
生态法; 基本原则;
D O I
10.13415/j.cnki.fxpl.2002.06.008
中图分类号
D912.6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8 ;
摘要
生态法的基本原则 ,是生态法所确认的或体现的、反映生态法特征的、具有普遍指导作用的基本准则。主要有 :物种平等原则、代际公平原则、生态优先原则、预防为主原则、合理开发利用原则、污染者付费原则、公众参与原则等。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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