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信息价值开发的伦理约束:机制框架与中国聚焦

被引:16
作者
李伦 [1 ]
孙保学 [2 ]
李波 [2 ]
机构
[1]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中心、湖南师范大学人工智能道德决策研究所
[2] 湖南师范大学人工智能道德决策研究所
关键词
大数据; 信息价值开发; 信息共享; 伦理约束机制; 信息伦理管理;
D O I
10.19503/j.cnki.1000-2529.2018.01.001
中图分类号
G201 [信息理论];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大数据信息价值开发的伦理约束机制是一个已引起广泛关注的世界性课题,也是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大数据信息价值开发面临的核心问题是信息共享的伦理促进和约束机制。对个人信息和数据的过度挖掘可能侵害个人的隐私权,肆意追求数据挖掘的广度和深度可能危及信息安全。进入以算法为主导的人工智能时代后,价值开发工具自主性程度不断提高,信息价值开发过程呈现出一些新特征,有必要对代码或算法进行伦理规制。基于信息领域的最新探索和借鉴医疗领域长期以来的实践经验,可以建构适合大数据信息价值开发的一般的伦理管理制度。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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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5 条
  • [1] 大数据时代信息价值开发的伦理问题
    李伦
    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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