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实施性地方法规创制空间及其保障

被引:11
作者
金黎钢
张丹丹
机构
[1] 上海交通大学
关键词
立法法; 地方立法权; 地方性事务; 消防管理; 国家治理;
D O I
10.16064/j.cnki.cn34-1003/g0.2015.02.050
中图分类号
D921 [国家法、宪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地方性法规中,普遍存在着创制性条款。创制性条款的出现来源于地方重大而急迫的治理需求,在中央立法无法就前沿问题和地域特殊需求及时提供支撑时,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履行宪法、组织法上的立法职责,这也构成了其立法权的组织法根据。为了消解由此带来的形式上的"法制冲突",在修订《立法法》过程中,需要合理确定地方立法权范围或事项,需要准确理解和适用"地方性事务"、准确理解和执行"不抵触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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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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